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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February 14, 2009

合法的霹雳州国阵政府及州务大臣


民联原任霹雳大臣尼查,采取法律行动, 入禀吉隆坡高等法院,挑战赞比里受委为大臣的合法性。

霹雳大臣赞比里

他要求法院就霹雳州变天事件作出司法复核。尼查在申请书中要求法官裁决他才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而国阵组织的霹雳州政府是非法政府。

虽然政治危机, 可以通过法律行动管道, 来加以解决, 但是根据《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阐明:

若州务大臣失去大多数州议员的信任,而苏丹拒绝其解散州议会的要求,那么他就必须提出州行政议会的总辞。

霹雳州宪法内并没有规定失去大多数议员的信任一定要在议会厅内投票,若国阵有能力在州议会以外得到大部份国阵议员或非国阵议员的支持,同样也是符合宪法。

《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也阐明宪法赋予苏丹委任州务大臣及行政议会的权力。但是必须注意的是, 州宪法并没有规定只要是州务大臣的要求, 苏丹必须跟着做

目前霹雳州国阵拥有28个州议员, 由公正党、民行党及回教党组成的人民联盟同样拥有28个州议员, 公正党两名州议员及民行党一名州议员退党, 支持国阵组织霹雳州政府, 委任州务大臣及州行政议; 因此霹雳州国阵政府, 是合法的。

Legitimacy of the BN Perak state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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